“3.27”国债事件
1992年12月28日,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先向证券商自营推出了国债期货交易。
此时,国债期货尚未对公众开放,交投清淡,并未引起投资者的兴趣。
1993年10月25日,上证所国债期货交易向社会公众开放。
与此同时,北京商品交易所在期货交易所中率先推出国债期货交易。
1994年至1995年春节前,国债期货飞速发展,全国开设国债期货的交易场所从两家陡然增加到14家(包括两个证券交易所、两个证券交易中心以及10个 商品交易所)。
由于股票市场的低迷和钢材、煤炭、食糖等大宗商品期货品种相继被暂停,大量资金云集国债期货市场尤其是上海证券交易所。
1994年全国国债期货市场总成交量达2.8万亿元。
在“327”风波爆发前的数月中,上证所“314”国债合约上已出现数家机构联手操纵市场,日价格波幅达3元的异常行情。
1995年2月23日,财政部公布的1995年新债发行量被市场人士视为利多,加之“327”国债本身贴息消息日趋明朗,致使全国各地国债期货市场均出现向上突破行情。
上证所327合约空方主力在148.50价位封盘失败、行情飙升后蓄意违规。16点22分之后,空方主力大量透支交易,以千万手的巨量空单,将价格打压至147.50元收盘,使327合约暴跌38元,并使当日开仓的多头全线爆仓,造成了传媒所称的“中国的巴林事件”。
“327”风波之后,各交易所采取了提高保证金比例、设置涨跌停板等措施以抑制国债期货的投机气氛。
但因国债期货的特殊性和当时的经济形势,其交易中仍风波不断,并于5月10日酿出“319”风波。
5月17 日,中国证监会鉴于中国目前尚不具备开展国债期货的基本条件,作出了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决定。
中国第一个金融期货品种宣告夭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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